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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中国联通永州市分公司消防器材及消防代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失败转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25 17:10:03   作者:牟星驰   浏览次数:

2023-2025年中国联通永州市分公司消防器材及消防代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失败转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5年中国联通永州市分公司消防器材及消防代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ZX39102306000327

采购失败说明:本项目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后,到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止,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仅只有一家,不满足应答条件,故本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失败。本项目经过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比选失败,采购人将对报名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的潜在应答人以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公示日期:2023625日至2023628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或发送邮件:

异议受理电话:15388086417

异议受理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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